
创先争优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特制定“创先争优”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工作纳入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创先争优”工作,制定措施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好评比选树工作。
二、基层党组织在“创先争优”评选中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评选出新的典型。
三、基层党组织在评选先进集体时,要严格依据公司党委政治工作考核中的八个方面的一票否决制,即:安全指标、生产任务、计划生育、利润指标、综合治理、班子团结、领导干部有立案重大经济问题,文明单位挂牌,有其中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四、基层党组织在“创先争优”的评选工作中要与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民主评议中选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作为“创先争优”评选中的必备条件。
五、基层党组织在“创先争优”的评选工作中,要同党委开展的“五好矿工、五好干部、优秀党员、模范工段长、模范党员责任区”和“争创四强班子”系列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1)基层党组织要对系列活动的竞赛评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突出政绩,认真把关,严格届定评比范围,让职工群众公认。二、完善和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几个专门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的监督作用。3二、党组织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协同行政领导解决企业改革和经济管理中的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