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7-3913381(四)企业、个体登记办理机构:行政审批大厅工商登记窗口及各工商所办理程序:1、各类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受理(工商局窗口)→审核(注册登记科科长)→办结(工商局窗口)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受理(各工商所登记窗口)→审核(审核员或工商所所长)→发照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明、经营场地证明、验资证明、前置审批文件证件、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执照提供)办理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