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一般在10月底进行,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律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法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法律硕士、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取得本科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
扩展资料: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同一年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满分150分,主观题满分180分。法律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应当在考试举行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布。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统一命题。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的内容和范围以当年司法部公布的《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和主观两部分,全面考查考生在法律职业中应具备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参考资料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