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基因学的角度上孩子是郑爽和张恒的。
关于代孕国内是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遵循。“代孕”人为地给孩子制造了两个妈,从法律上来讲,孩子是谁生的,谁就是孩子的母亲。但是从医学上来讲,由遗传基因来认定孩子的母亲,卵子的属性决定孩子的归属。
而代孕是通过男女双方的精卵子结合后送于代孕母亲肚中吸收营养长大。
因此精卵子是郑爽张恒双方的,所以是郑爽和张恒的。
属于他们双方。
我们也是通过这种方式生育的孩子。
孩子的出生证件,是只会写基因法律父母的名字的。
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呢,是这对夫妻一致决定,要这个孩子的,从合同上来说,法律意义上来说,签署合同的夫妻,就是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母,甚至可能他们跟这个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是这对夫妻签署的合约,才让这个孩子诞生。
郑某他们应该是他们男女双方提供的生殖细胞,然后签署的合约,让这个孩子出生的,所以,这两个孩子,是属于他们夫妻两人的。
不是属于任何单方。
遗传学来说,只要是郑爽的卵子,张恒的精子结合而成的胚胎,生育出来的宝宝,就是属于拥有他们遗传基因的孩子,也就是他们恋人血缘关系的孩子
但是如果是由法律判断的话,我不知道这个事情结案了没有,法律判给谁,那这个孩子就是属于谁的,只不过法律也是没有办法斩断血缘的好吧
除非,这个孩子的精子或者卵子其中由一方来源于第三方,那就可以直接判定这个孩子属于谁了,不过如果是这样的情况的话,估计他们两人之间也不需要打这么久的官司了
代孕的孩子跟生产方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只跟精卵提供者双方有遗传关系,也只属于精卵双方的孩子
不知道
